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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用“三心”诠释法律正义

——追忆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姚春妹

  见习记者胡翀 通讯员钟法、淳法报道 她没有广博高深的学历,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要案,她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基层女法官,在近30年的执法生涯里,用女性特有的悉心、耐心和细心诠释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她,就是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姚春妹。

  再过几天,就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了,可这名女法官,却再也无法与女同事一起,度过这个属于自己的节日了。

  2016年2月8日,猴年的正月初一,姚春妹因病医治无效,离开了这个世界,年仅51岁。沉痛的悼念,深深的缅怀,业界同仁都向这位昔日亦师亦友的好领导、好法官、好同事,倾诉着无限哀思和惋惜。

  “你就是干执行的料,这个岗位非你莫属”

  “法院女院长还是很多的,但女执行局局长不知道有多少,至少我没怎么听说过。”姚春妹的爱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院长跟她明说的,姚春妹,你就是干执行的料,这个岗位非你莫属。”

  自1986年从杭州市法律学校毕业后,姚春妹就一直在淳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在辗转了姜家、威坪等多个人民法庭后,1998年,姚春妹开始在执行庭工作,从此,她与执行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至今,她是淳安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从事执行工作时间最长的女法官。从基层法庭,到执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从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副庭长、庭长,到执行局政治教导员,再到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十九载风雨征程,姚春妹足迹踏遍了淳安县425个大大小小的村庄,办案3000余件,曲直分明,无一错案。

  执行这个差事,是法院系统公认最不好干的,日夜颠倒、风餐露宿,不仅如此,还得罪人、吃力不讨好。“刚开始接手这个工作,她也掉过眼泪,有过抵触,但服从组织安排,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她坚持下来了,而且做得还不错。”姚春妹的爱人回忆。

  在姚春妹接手执行局不到半年时间,淳安县人民法院就被授予全省“破解执行难先进法院”称号,而她自己,这些年来省市各项荣誉几乎都已囊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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