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
桐乡工会依托“三治”平台参与社会治理
记者阮向民、蔡东鸣报道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继去年全国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表达了政府对工会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支持和期待。
全国两会期间,记者在桐乡采访,走在街头,随处可见这样的宣传语:“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桐乡市总工会主席祖建国告诉记者,近年来,桐乡市广泛开展社会治理“三治”(法治、德治、自治)建设,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在“三治”建设中,工会如何找到结合点?桐乡市各级工会通过两年多的探索表明,工会参与社会治理,不仅可行,而且大有可为。
桐乡市高桥镇越丰村是“三治”建设的试点村,作为自治的一种载体,2013年,村两委会和村联合工会联手建立了“道德评判团”,10名道德评判员中有4人是村联合工会推荐的优秀职工代表。
越丰村党总支书记、村联合工会主席沈春雷告诉记者,“道德评判团”虽然是个民间组织,但在村民自治中起到的作用却不可小觑。评判团刚成立不久,就接到村民反映,村里的皮革企业有偷排污水现象,评判团迅速启动调查和议事程序。最终,村民自治显示了威力,3家皮革企业先后投入500万元用于污水治理,解除了村民们的心头之患,也为“五水共治”开了一个好头。
除了“道德评判团”,村联合工会还在企业中物色有一技之长的职工,建立了“百事服务团”,并把服务团名单制成卡片发送到每一户村民。村民家里一旦遇到管道堵塞、线路跳闸之类的烦心事,一个电话,技术工人就会上门服务。
如今,以越丰村为试点,“三治”建设在桐乡各地陆续推行,浙江永和粘胶制品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个典型。在“永和”采访,公司工会主席朱惠兴递给记者一本《员工守则》。企业制定《员工守则》当下已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但“永和”的这本《员工守则》还真的与众不同。
“最大的区别在于,别的企业的《员工守则》订立的条款一般都是企业对职工的要求,告诉职工这个能做,那个不能做。而我们的这个《员工守则》不但约定了职工的义务,更载明了职工的权利。”朱惠兴介绍说。
翻开《员工守则》,上面约定了职工的工资标准、工伤赔偿、外地员工的探亲假、一年一次的外地旅游……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本《员工守则》不是公司管理层自上而下单方面制定的,而是在几上几下全面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最终通过职代会表决通过的,充分体现了职工自治的要求。
“不光是《员工守则》,公司里所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是通过工会组织,以职工协商,全员自治的形式确定的。”朱惠兴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仅公司涂布车间就兑现了100多万元的节能奖,车间200多名职工人均领到了5000元奖金。
说起公司节能奖惩制度,朱惠兴感叹,这一制度的设立起码经历了3次职代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工会参与社会治理,关键在于畅通职工利益的诉求渠道。”祖建国告诉记者,工会参与“三治”建设,推动了区域和企业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一方面为政府部门排忧解难,一方面使职工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与此同时,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娘家人”的感召力也通过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