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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法治

购买“翻新”电池需谨慎

  ◎孙建新 席高波

  今年春节前夕,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了一批“翻新”蓄电池,经检测均不符合相关国标规定,一旦用于电动车,不但无法正常骑行,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地一家电源公司生产车间内检查,发现有两名工人正在从一堆废旧铅酸蓄电池中挑选电池,另外有一些工人对挑选出来的旧电池外壳进行清洗,靠墙的桌子上放有一排排充电器正在对已清洗的电池充电。据该公司负责人王老板介绍,这些废旧电池都是外地经销商退回的旧电池,这些回收的旧电池,经过清洗、挑选、充电、重新包装等工艺流程后,还可以重新使用。在现场,执法人员还发现有一堆已包装好的电池,外包装上没有标识,打开包装后里面的电池上面也没有任何标识和字样。王老板说:“这些翻新电池主要销售给浙南等地的电动车商行,电动车商行作为备用电池使用。”

  执法人员当即告诉王老板,国家鼓励将废旧物经修复、翻新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首先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还应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该电源公司销售无翻新标识的翻新电池的行为,执法人员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处理。

  执法人员告诉笔者,废旧电池含有重金属,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但同时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般应由生产电池的企业回收,部分电池经修护翻新后再流入市场。经过翻新的电池再销售时商家必须明确告诉消费者,且其售价应比正常的新电池低。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提醒人们,要购买正规厂家出产的新电池,查看合格证和质保卡,新电池上也会刻有出厂日期、电池序号以及地区代码。在购买、更换电池时,人们应向商家索取合格证,如果对方无法提供,那很可能是经过翻新的电池,而一般翻新的电池可能有磨花、擦划的痕迹,电池正负极金属接线端部位可能有锈迹。对于贴上防伪标签的电池,要注意看看这个防伪标签是否正常,还可以刮开防伪标签密码涂层验证真伪。购买电池后要向店家索取发票,以备维权需要。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3 购买“翻新”电池需谨慎 2016-03-11 2 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