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重实业有限公司合并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公司与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合并,特此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并后本公司和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由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陶先生。联系方式:0571-85341001
杭州杭重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