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保护程度不平衡?》报道追踪
谨防借经济下行“做空”职工权益
■记者吴晓静
全国两会已经闭幕,但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热点话题仍然在持续发酵。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劳动合同法》究竟是对劳动者过度保护,还是给企业增加管理成本,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报这几天的连续报道,引发广大职工读者热议。不少读者来信致电表示,企业须担守法成本,职工应守诚信底线,更有读者表示,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不够重视,执行不到位。
无独有偶,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东莞企业出现倒闭潮,一些人把工厂倒闭、劳动者失业等归咎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认为其增加了用工成本。为协助中小企业度过“寒冬”,东莞市政府向中央及广东省政府建议,放缓《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及最低工资增幅,在当年引起轩然大波。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人大通过的法律,必然要在全国坚决执行!”
8年后,再次面临实体经济下滑,个别企业经营者将矛头又指向了《劳动合同法》,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不可否认,经济下行有目共睹,不少企业在困境中苦苦寻求出路。但千万不能因企业利益而忽视劳动者的权益,执行法律不能因企业困难而产生动摇。建设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近日对此表态,《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应该理性、科学对待,对《劳动合同法》不仅要整体、系统地解读,而且要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和长远目标来判断其是非、评价其功过;而对《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条文,仅作孤立、肢解、片面的解读,并炒作式地放大偏见,是极为有害的。
企业要重振雄风,不仅需要在转型、创新等方面“苦下功夫”,更需要劳动者在背后强有力的支持。李克强总理说,“如果把亿万群众的创造力、积极性调动起来,可以形成投鞭断流的气势,再加上背水一战的意志,就可以顶住经济下行的压力,而且促进经济的转型。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还是在于亿万民众的参与,这也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投鞭断流,需要的是亿万群众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劳动者的权益又怎容侵犯!越是困难,越要关注民生,越要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让劳动者心甘情愿地与企业同舟共济,风雨同行。
必须应该看到,虽然《劳动合同法》已经施行多年,但社会上还存在着认识有偏差、执法力度不强、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谨防借经济下滑“做空”职工权益,需要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权力监督职能。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推动和保障《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对一些地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予以纠正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切实履行权力机关职责,有效维护法律尊严。
而加大执法力度,保障职工劳动权益的落实,更是眼下的当务之急。要强化劳动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劳动合同法》全面贯彻落实。
同时,要加快出台《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对《劳动合同法》中一些原则问题予以具体规范,增强法律的操作性,推动相关规定落在实处,以切实依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