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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财·消费

是清仓处理,还是另有蹊跷

  ◆孙建新 李海军

  “小凌,你们快来虹星桥桥北看看,这里在搞商品大促销,所有商品价格都是10元,我怀疑他们促销的东西有问题!”近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和平分局执法干部小凌接到虹星桥镇某化妆品店老板陈女士打来的电话。

  小凌当即会同该分局的稽查执法人员来到陈女士所指的超市,发现该超市门口贴有“超市倒闭,清仓处理,全场商品,一律10元”的标语,100多平方米的超市内堆满大量的“蓝月亮深层洁净护理液”、“大宝滋润霜”、“LCHEAR草本植物美白滋养霜”、“劲浪洗发露”、“Yetum芦荟胶洁面乳”等各种化妆用品和洗护用品,有数十名中老年消费者在疯狂抢购,并且还不断有群众涌入超市。

  看到稽查执法人员来到,正在收钱的经营者金某笑脸相迎,主动告诉执法人员说:“我们是第一天试营业。”执法人员要求金某出示商品的进货票据,金某说进货票据等相关进货凭证在湖州的进货员王某那里,等了1个多小时,金某所说的王某迟迟未到。有着10多年稽查执法经验的小凌敏锐地意识到这批商品来源有问题,在执法人员的严厉追问下,金某一会说是从义乌小商品市场进的货,一会说是从杭州等厂家进的货,始终难以自圆其说。

  有关稽查执法人员告诉笔者:“经营化妆品须索取每个系列或每个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等,且要加盖供货企业的红印章。”可金某提供不出任何凭证,且所有商品价格一律10元,有些商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如1kg装的“蓝月亮深层洁净护理液”,一般市场价格应在40元左右,所以有点明显不合常理!

  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稽查执法人员对金某销售的化妆品、洗护用品实施了查扣,并对产品的来源渠道进行了追根溯源。

  稽查执法人员提醒,时下常有一些不法商贩抓住农村老年群体消费者法律观念不强,贪图便宜的弱点,以促销、清仓处理、亏本甩卖等形式倒卖身份不明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牟取暴利。

  目前,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正在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并做好对农村等边远地区消费群体的宣传,同时也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购买,莫贪图便宜,以免损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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