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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开除,郑利维权案赢了

“任仕达”公司被裁决赔付2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历时两个多月,终于等到了结果!”昨天,因怀孕被开除的女职工郑利收到了仲裁裁决书。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任仕达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仕达”)支付郑利生育津贴、经济补偿等2.1万余元,并补缴社会保险。

  3月9日、21日本报曾跟踪报道郑利维权案。2014年,龙游籍90后女职工郑利与“任仕达”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往冠军企管咨询(厦门)有限公司宁波办事处(以下简称“冠军企管”)从事销售工作。

  去年8月在郑利公布怀孕消息后,“冠军企管”以书面通知形式将其开除,并中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9月20日,遭遇不公正待遇的郑利不幸流产。无奈之下,郑利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于今年2月29日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月4日,宁波市职工服务中心指派陈翔律师为郑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向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认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宁波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郑利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定额补偿2300元,以及15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的生育津贴1758.1元;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故“任仕达”应支付郑利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的工资9915元,并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为其补缴同时间段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任仕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支付郑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32.52元;仲裁驳回了用工单位“冠军企管”承担连带责任的仲裁请求。

  陈翔律师表示,女性怀孕期间的各种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郑利维权成功也在意料之中。因此,广大女职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鼓起勇气,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怀孕被开除,郑利维权案赢了 2016-05-12 2 2016年05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