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起违反八项规定事件 被中纪委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报道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天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其中,涉及浙江省3起。
浙江省的这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为:
1. 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二科科长顾琼珊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12月、2015年春节前,顾琼珊先后2次收受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卡,价值5000元。顾琼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长兴县和平镇公共安全中心副主任胡秋平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胡秋平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6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嵊州市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根校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王根校将畜牧兽医局国有资产租赁收入资金59.5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支付办公费用。王根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