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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以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得民心为标准

我省列入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发函,增加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7省(区、市)开展综合医改试点。

  2015年,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率先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等方面加强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对全局的示范带头作用凸显,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根据要求,新增试点省份要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快形成符合实际、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和模式,推动医改工作从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

  通知指出,各试点省份要以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得民心为标准,紧紧围绕事关医改全局、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亟须探索突破的改革“硬骨头”,聚焦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集中力量攻坚突破。要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整体配套推进医改试点,充分发挥各项改革政策的叠加效应。要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对于国家层面明确的综合医改重点任务要坚决推进,并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推广;对于暂时条件不成熟、把握不准的问题,可选择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省级人民政府要对综合医改试点负主要责任,尽快在全省启动部署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统筹谋划、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改革措施的衔接。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建立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和问责机制。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我省列入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 2016-05-13 2 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