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家旅馆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杭州警方严查民宿、酒店式公寓、小区居民房等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 通讯员傅宏波报道 近日,杭州西湖公安分局文新派出所在锋尚苑小区查获一处无证经营旅馆。经审查,经营人沈某自今年1月份开始,以“顾家青年旅社”的名称,在网上发布广告,招揽旅客入住,并按照50元一天、600元一月的价格收取床铺费,被查获时,仍有两名旅客入住。西湖公安分局依法对沈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元,追缴违法所得3150元的处罚决定,对该无证旅馆进行了取缔。
目前,杭州涌现一批利用“互联网+”经营模式的民宿、酒店式公寓、小区居民房甚至文化书吧等住宿场所,给经营者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但也被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涉恐分子利用,这些人往往会隐匿居住在上述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以日或时计费的住宿行业的场所都属于旅馆营业范畴,因此,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件才能经营。
在峰会安保期间,杭州市公安局对旅馆内旅客登记工作开展严管、严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因未履行旅客登记制度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旅馆共计94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68家,处罚旅馆从业人员947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开办日住型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要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已经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住宿场所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入住旅客的登记及录入旅馆信息系统工作。并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在峰会安保期间旅馆业管理工作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旅客登记的旅馆,发现一次查处一次,三次就要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宿夜浴场根据省公安厅工作要求,在峰会期间,零点后进入浴场的一律落实身份证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