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大学生当“枪手” 组织者获利十余万
萧山警方查处杭州首例考试作弊案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 通讯员张科顶报道 小珍(化名)是杭州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代替一名考生参加今年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果在萧山某学校考场,小珍替考的行为被监考老师和现场监管民警发现,进而牵出多名其他涉案人员。昨天,萧山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杭州首例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考试作弊案件。
与准考证上照片差太多,“枪手”替考“露馅”
4月16日下午,萧山某校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开考半个多小时后,一名容貌清秀的女孩姗姗来迟。
监考老师给她发试卷时核对了一下准考证,发现女孩本人和准考证上的照片差别很大,经监考老师反映,学校考务处的工作人员和考场监管民警先后到场对女孩进行询问。
“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好多年前了,女大十八变。”女孩始终坚持是本人参加考试。慎重起见,民警和监考工作人员商量后决定等女孩考试结束后再做进一步调查。
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女孩交卷,随后被工作人员叫到办公室。“你的身份我们很快能查明,也希望你主动讲实话。”民警的一番劝说,终于让女孩主动承认自己是代替别人参加考试。
幕后“周老师”组织替考收了10多万
女孩叫小珍(化名),19岁,江西人,杭州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小珍交代,她是被同学小青(化名)叫过来替考的,事后答应给她300元。
民警随后将小青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小青交代,周某是自己的上线,“业务”也都是通过周某介绍的。除了小珍,她本人和另外两名男同学也是参与替考的“枪手”。
据查,26岁的周某曾是杭州某高校合同工,在该校自考部办公室工作。参与考试作弊的考生(家长)和“枪手”们都称呼他为“周老师”。
周某交代,2015年4月,一名考生家长找到他,希望周某找人代替自己的女儿参加考试。周某以2000元一门考试的价格,收取对方5万元,然后找来小青代替这名考生参加当年的自考(校考)。2016年3月份,周某又收取对方1.2万元,然后以1600元一门的报酬,找小青代替这名考生参加4月16日的自考(统考)。
除此之外,从2015年下半年起,周某还陆续从其他3名考生(家长)处共计收取4.3万元。
周某找了小青后,小青又联系了自己的同学小珍和另外两名男生,并以300元和500元不等的价格,将“业务”分包给这3人,让他们代替3名考生参加4月16日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目前,周某因涉嫌考试作弊罪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4名考生、2名家长、4名替考人员)被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