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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对网约车何必“先下狠手为强”

  微观点:顶层设计不断提及的一句话,就是“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网约车新政只剩下最后一只靴子落地了,此时对网约车“先下狠手为强”合适吗?

  ■邓海建

  据媒体报道,从5月22日开始,山西太原市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行动。“滴滴”快车、专车等也被列入“黑车”名单,市民每举报一辆“黑车”可获奖励100元。

  小手一挥、大棒一举,网约车就这么成了黎明前的“软柿子”。下手网约车,统共就两步:一是“互撕”,比如论证开网约车的有“精神病”,甚至网约车还涉嫌抢劫杀人;二是“依法整治”,比如网约车被“钓鱼”,网约车被“打黑”。如今,太原不仅“拉黑”了网约车,还悬赏百元鼓动群众热情参与,看似理据铿锵,实则羸弱心虚。

  先来说说民生。太原市统计局2014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429.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2万人。截至目前,太原的出租车保有量仍为1998年确定的8292台,远远无法满足太原市如今400余万人的出行需求。按照太原市的规划发展,今后要形成轨道交通为骨架,出租车、自行车为补充。翻译得再直白一些:如果没有网约车来缓解出行刚需,太原市民的“打车梦”,估计基本还要靠纸上画饼过日子。

  再来说说情理。2014年底,太原市客运办处罚过“滴滴”,但工作人员亦表示:“由于专车服务与出租车并不完全相同,属于一种新兴事物,它存在就证明了它有市场,所以不能一棒子打死,但下一步肯定会进行规范。”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回答“加强网约车管理会不会让它发展不下去”的问题时,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明确指出,“我们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自己说好了不会一棒子打死,“上司”也承诺不会一禁了之,却偏偏在新政呼之欲出的当口,闷声不响来了招“一剑封喉”,这算哪门子武功?

  如果非要说说法律,顶层设计不断提及的一句话,就是“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创新总是在打擦边球的边缘地带诞生,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如果高举“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之杀威棒,那么不交税的淘宝网店是非法的,提供语音服务的微信是非法的,甚至第三方支付也都是非法的,如雨后春笋的P2P平台就更别提了,凡是试图突破固有格局的新来者,几乎都可以定上“非法”之罪。所以依的什么“法”,眼下还是挺有讲究的一回事。去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专家甚至乐观预估,本月底新规会新鲜出炉。在“专车即将取得准生证”的大势所趋下,一味将网约车拍死在旧法的耻辱柱上——如此迫不及待地“封杀”,究竟有多少公平正义可以考量?

  整治是新的,道理是老的。有数据显示,约车互联网化以后,一年时间,整个交通系统的匹配效率可以上升15%。最有意思的是下面这个例子:在芝加哥一个犯罪很高的区域,当Uber进入后,那一年犯罪率下降20%。道理何在?一是得益于就业改善,以前很多人没工作,共享交通出现后,就有了工作。二是车辆高效使用后,人员流动增大,自然有更多的人转向更努力地维护当地治安。如果还要列举网约车的“疗效”,估计还能举证若干。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新法与监管者,如何权衡利弊,如何与传统出租车根深蒂固的利益格局去“PK”。

  网约车新政只剩下最后一只靴子落地了。这个时候,规范网约车,可以“先下狠手为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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