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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理论

残疾病人就医权益保障工作的思考

  ■金月文

  近年来,嘉兴市进一步推进残疾病人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病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始终坚持把改善残疾病人生活状况作为残疾病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全完善残疾病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重点,残疾病人就医权益保障工作水平逐步提高。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显示,嘉兴残疾人状况及小康实现程度达93.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8%,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目标。

  当前嘉兴残疾人就医权益保障概况

  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初步形成。初步建立覆盖市、乡、村(社区)三级残疾病人管理组织网络。卫计、民政、人力社保等残工委成员单位也相应出台了促进医疗、康复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病人日”等残疾人节日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残疾病人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嘉兴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市本级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比健全人提高20%。残疾人医疗优惠政策纳入基本医疗报销系统,实现即时结报。由政府出资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病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因病致贫的残疾病人家庭进行临时困难救助,为全市劳动年龄段内无固定收入的困难持证残疾病人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病人实施集中托养和居家安养。开展大病保险残疾病人再保险制度,有效增强残疾病人家庭抗意外风险的能力。

  残疾病人康复工作得到加强。深入实施残疾病人康复工程,为贫困残疾病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贫困低视力患者、听力障碍者、下肢残者验配安装辅助器具,积极开展聋儿、脑瘫智残儿、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免费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等。加大社区康复站建设力度,全市许多村(社区)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许多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建立了残疾病人康复站。

  残疾人就医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嘉兴在推进残疾病人就医权益保障方面工作力度非常大,成效也非常明显,但在调研时也发现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残疾病人保障力度有待加强。残疾病人社会保障的系统性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还不高,保障的标准也不高,救助的重点尚在重度和低保范围内的残疾病人,未纳入低保的残疾病人特别是重度残疾病、无劳动能力、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

  精神残疾病人医护管理有待提高。目前市级和乡镇均没有设立精神残疾病人专业托养机构,精神残疾病人托养只能依靠乡镇社会福利中心。根据民政部出台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精神智力有问题的供养对象不能入住乡镇社会福利中心。同时乡镇社会福利中心在涉及重度残疾病人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专业医疗护理等方面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残疾人就医权益保障的思考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残疾病人就医权益保障工作,促进残疾病人事业健康发展,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进一步营造保障残疾病人就医权益的氛围。应以解决残疾病人基本需求和加强基层残疾病人工作为重点,采取措施进一步缩小残疾病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改善残疾病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建议将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履行扶残助残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考核约束机制,促进残疾病人就医权益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病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为残疾病人就医和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进一步合力做好精神残疾病人的监管和治疗。残联、民政、公安、卫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沟通,做好精神残疾病人的排查工作,加强精神残疾病人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的原则,动态掌握精神残疾病人病情,及时安排就诊。要认真落实解决好精神残疾病人的救治救助工作,多渠道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同时加强对治疗后精神残疾病人的监管工作。要拓展精神残疾病人免费配送药物的范围,年底完成持证精神残疾病人服用基本药物全覆盖。市残联要加强对乡镇残疾病人托养中心的业务指导,促进托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作者单位:嘉兴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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