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营销 市场需“保健”
微观点:亲情的缺失和监管的缺失,导致了保健品市场传销式营销的猖獗。保健品营销市场的“保健”,需要从两个“缺失”入手。
■刘剑飞
据媒体报道,在迅速发展的保健品行业中,老年人成为消费的主力军。中国保健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保健品的年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
在2000亿元的我国保健品年销售额中,老年人占据了50%以上的份额,这样的比例令人震惊。震惊的不是老年人的购买力,而是保健品市场传销式营销的猖獗。这些保健品大都是通过打亲情牌来进行营销的,这也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方面是老人亲情陪伴的缺失,另一方面相关监管的失守。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缺失,才导致骗子有机可乘,对老人实施营销诈骗。
首先是亲情的缺失。这些骗子所以能够成功实施营销,最大的原因是,子女对老人的关心不够,老人缺少陪伴,存在着亲情饥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骗子才可能屡屡得手。这就需要每位子女反思在日常生活中,是否真正做好对父母的关心和关怀,是否给予父母足够的陪伴。诚然,很多子女都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无暇陪伴父母,但子女在斥责骗子的狡猾之时,也应该检讨自身的不足。那些骗子跪地给老人捏脚,公开场合跪地称呼老人为父母,这些子女是否能做到?如果子女能对老人多一些关心,多陪伴老人,用自己的关心和孝顺填充老人的心理空间,骗子还会有机可乘吗?老人热衷购买保健品,其实购买的是陪伴,作为子女,应该从中看到自身的不足和老人的需求。
其次,保健品传销式营销也暴露出相关监管的缺失。关于保健品销售,《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可事实上,保健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司空见惯。相关的监管在哪里?这也暴露出对保健品销售和宣传监管的缺失!关于虚假宣传造成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的投诉,工商部门表示“只看书面凭证”,“即使消费者有录音证据也不行”;而食品药品部门则需提供商家的具体位置和名称,可事实上,这两项证据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维权的拦路虎。可以说,保健品虚假宣传,与相关监管有着极大的关系。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保健品销售进行整治,对虚假宣传进行打击,还应该改革投诉规定和要求,畅通投诉渠道,对投诉内容积极介入调查,并及时做出处理,以确保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