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取闹要不得 依法调解获赔偿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 通讯员俞为鹏、余鑫报道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章杨物流中心某托运站吴经理带着员工,手捧鲜花和锦旗来到路桥司法所,感谢路桥区司法局路桥司法所调解人员厘清事实,依法调解,伸张正义。
王某,男,40岁,河南信阳人,2016年4月11日受聘于路桥街道章杨物流中心某托运站当司机。5月初,王某在工作中不慎扭伤了腰,立即到路桥医院骨伤科就医,医生建议休息几天即可。几天后,王某又去路桥某私立医院住院8天。出院后多次找吴经理提出无理要求,索赔20万元,并故意造成事端,胡搅蛮缠,干扰托运站的正常工作。因此,吴经理来到了路桥司法所申请依法调解。
5月20日,该所罗永辉所长受理此案后,立即在路桥街道调解中心和调解员潘秀琴一起,审查了王某就医期间所有材料和发票,发现王某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椎间盘突出等自身疾病花去了大部分医疗费。
厘清事实后,调解人员耐心认真地给王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王某承认自己是想通过此案得到更多的赔偿,他同意接受调解。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吴经理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计人民币7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吴经理对调解人员表示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