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工报视野

路桥落实电企新政为企业“减负”

  7月1日,从路桥区供电公司获悉,路桥区于今年6月1日起调整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分钱,基本电价保持不变。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浙江省于2016年6月1日起调整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本次电价调整对调价用户6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依据调整前后电价分别进行计算,对调价用户6月的电费,系统自动进行差价退补。

  据路桥供电公司客服中心副主任夏亚莉介绍,本次电价调整旨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保障企业稳定用电的同时,一心为企业做好“减负”工作。如果以2015年用电量来测算,路桥全区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每年合计可节省电费支出约1845万元。而位居路桥区售电量首位的大客户,每年可节省电费支出约57万元。

  路桥供电公司在本次电价调整上及时落实,第一时间做好95598语音系统、网站、各供电营业厅销售电价表张贴、宣传资料更新、自助查询终端等有关信息的调整工作。同时,针对抄催人员、营业窗口人员、用电检查人员进行宣贯,充分掌握政策要求,耐心细致地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曹笑笑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路桥落实电企新政为企业“减负” 2016-07-06 2 2016年07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