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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工资集体 协商3年工作目标

至2018年底,90%以上市级和谐企业开展精细化协商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 通讯员许嘉琛报道 7月12日下午,宁波市总工会召开宁波市工资集体协商精细化推进会,发布了《宁波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精细化实施意见》,为今后3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精细化工作定下了具体的工作目标。

  《意见》要求,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一家行业或区域。2016年底,30%的市级和谐企业开展精细化工资集体协商;至2017年底,70%市级和谐企业开展精细化工资集体协商;至2018年底,90%以上市级和谐企业开展精细化工资集体协商。

  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60%以上职工对集体协商结果基本满意率达到50%以上。

  为此,宁波市总工会将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考核,促进全市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深入企业一线,大力开展集中要约行动,向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和针对性指导,保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体、程序、内容符合精细化协商要求。

  据悉,截至2015年10月,宁波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3364份,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建制率达95%以上。其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1878份,覆盖企业58163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94份,覆盖企业4097家,涵盖了机动车维修、集卡运输、电梯制造、模具、刀片、缝纫机配件、餐饮、电镀、美容美发等60多个劳动密集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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