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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2个月4起火灾 12人被刑拘

起因一致:操作不慎!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余昌龙、倪红萍报道 记者昨天从绍兴市柯桥区公安消防大队获悉,短短的2个月时间里,该区12人因在4起火灾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还将面临牢狱之灾。这12人中,有企业负责人,有包工头,也有一线操作工人。血淋淋的教训,值得广大企业和个人引以为戒。

  火灾起因几乎如出一辙

  据介绍,这几起事故分别发生在今年4月至6月期间,起因都与操作不慎有关。

  4月9日,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村一酒类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7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系工人违规使用明火引燃可燃物所致,4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4月15日,位于柯桥区齐贤镇的绅辉布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消防官兵成功救出12名被困人员,过火面积约32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系电焊不慎引发,4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5月3日,柯桥区钱清镇的浙江威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系气割不慎引发,2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6月15日,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的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火灾原因系电焊不慎引发,2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12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4起事故发生后,12名相关人员先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他们中有企业负责人,有包工头,也有一线操作工人,主要是对火灾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在看守所里,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电焊工廖某表示,事发当时他负责烧电焊,唐某某帮他扶着槽钢。电焊期间,有火星掉到了地上,眼见地上着火了,唐某某拿着扫把想把火扑灭,但此时的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如果做些防范,也许后果就不一样了。”

  “后悔,晚上觉也睡不好,这代价付出也太大了。以后,我会特别注意这方面。”包工头邱某某说起此事懊悔不已。

  动火作业马虎不得

  柯桥区公安消防大队方参谋告诉记者,这4起火灾的原因与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工人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周围堆放着大量的可燃易燃物等有关,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直接人员因过失引起火灾,触犯了《消防法》、《刑法》等法律,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方参谋说,企业在动火作业前,一定要办好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时,要对现场的可燃易燃物进行清理干净,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巡查,落实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动火作业后,要对动火现场周围进行复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外,方参谋还提醒广大企业以及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拨打119报警,以免小火酿成大灾。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2个月4起火灾 12人被刑拘 2016-07-14 2 2016年07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