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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我省2015年度 企业年报率超90%

近50万市场主体未按时年报被贴“经营异常”标签

  本报讯 通讯员王凌、沈雁 见习记者何悦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企业年报和随机抽查情况实务公示会上获悉,2015年度我省企业年报完成率90.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7月15日,未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14万户企业、1.09万户农专社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3.76万户个体工商户已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目前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0.46万户、列入记录43.08万条。

  记者从公示会上获悉,2015年度的年报,全省应报企业141.13万户,已年报127.13万户,企业年报完成率90.08%;应报个体工商户299.94万户,已年报266.18万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完成率88.74%,有33.76万户个体工商户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6.17万户,已年报5.08万户,农专社年报完成率82.3%,有1.0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年报。据了解,我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表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重宣传、广培训、勤服务,许多地方对辖区内企业实地走访实现了无死角、全覆盖,使广大经营主体真正意识到年度报告是事关自身信用资产的法定义务。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具有较好的年报意识,极大多数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履行企业年报的法定义务。今年1月1日年报工作启动当天,全省已有13户企业、8户个体工商户、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报送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将全部被标注经营异常状态。

  经营异常名录是商事制度改革后政府对企业实施宽进严管、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具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履行相关义务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据省工商局统计,全省累计已有3.04万户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经申请后予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记录4.8万条。但是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将一直存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83号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因此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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