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 分类评价管理改革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昨天上午,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着眼于到2020年,使我省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今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将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促进学校专心按分类定位办学。
据悉,全省本科高校将分为六种类型:即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
同时出台的还有相关分类指引及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先由高校自我进行指标评价及计分,再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价和计分,最后按类型依分数高低排序,评出等级,并进行通报。省级财政根据分类排名划等情况,对各类学校(不包括宁波市属高校)安排奖补经费。以鼓励和推动高校科学定位,潜心办学,特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