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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发文强力推进欠薪案执行

建周转金机制保障职工实现债权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孟焕良报道  日前,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发文,要求相关部门为全省法院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执行保障,推动、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其中,明确了建立涉劳动工资债权案件周转金机制,保障劳动者尽快实现债权。

  近年来,浙江法院在信息化、网拍、案款管理等多项为民举措创新尝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却依然存在,协助执行和执行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执行效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期望仍有差距。

  为此,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形成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高度重视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督促涉案党政机关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把不履行的行为纳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集中审核内容,纳入各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村干部不宜当选的情形。将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基础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法院执行车辆、通信等装备保障。建立涉劳动工资债权案件周转金机制,保障劳动者尽快实现债权。各级公安要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视频车辆监测系统积极协助法院对车辆的网络查询、查封和扣押。有关部门要对接法院执行不动产、存款等查控系统和惩戒机制。同时,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对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及时侦查,检察机关及时提起公诉,法院及时判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应当及时出具法律文书。公安机关要依法协助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浙江省委、省政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要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纳入对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是否依法办事、是否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省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和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法院建设网络执行查控和指挥系统,积极帮助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改善法院执行工作条件。完善现有司法救助制度,建设完善财政支持、部门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人大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支持法院切实排除对执行工作的违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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