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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案款管理 实现“一人一案一账号”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王华卫报道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经过两年时间的开发和试运行,作为全国首创的浙江法院案款管理系统在浙江105家法院全面上线运行。这套系统将法院的审判执行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进行了有效整合,真正实现了“一人一案一账号”。

  人民法院在办案时,经手管理着巨额的诉讼费、调解款、鉴定评估费、拍卖保证金、执行款等涉案款项。在传统收缴模式下,全省法院案款管理普遍存在缴款、退款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当事人缴款、退费不方便;诉讼费、执行款进账信息不完整,导致当事人、法官查询困难等问题。

  新案款管理系统按照“一人一案一账号”的原则,引入银行结算产品——收款管家,为每个当事人设有专属的虚拟账户,当事人通过“虚拟账号”缴费,款项可以实时、安全地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确保了案、款、人精准对应,有效解决未明案款问题。当事人可通过各家银行、各种渠道(包括网银、柜面、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立案大厅等)发起转账、汇款、现金等方式缴款,经过“虚拟账号”收缴诉讼费、执行款。不仅如此,系统还支持跨银行、跨地区及支付宝等第三方缴纳、退还诉讼费,支付执行款。确保每笔进账、退款项的案件信息完整、清晰明了,基本做到实时到账、实时确认。

  据悉,自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全省法院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已经处理案件数量101万余件,案款约127.63亿元,涉及当事人150多万人次。

  发布会上,浙江高院还透露,下一阶段将逐步开发罚没款(物资)的保管、结报与移交的管理模块等,使整个案款管理系统更加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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