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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市总工会与法援律师的帮助下

工伤“植物人”获23.6万赔偿金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报道  本报3月16日、4月12日第1版“之江聚焦》”栏目两度报道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民工李全成因车祸成“植物人”,老板和肇事者却都不愿出钱而陷困境,之后又因拖欠医院医药费而拿不到出院证明,导致无法进行劳动伤残鉴定。日前,该事件出现关键性转机——李全成家属拿到赔偿款,付清医院欠款,工伤鉴定程序随之启动。

  近日,一直关注“李全成事件”的绍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李晓林主任告诉记者:前不久,李全成的案件在工会和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在绍兴市越城区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徐某一次性赔偿给李全成残疾赔偿金23.6万元,李全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对被告人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当庭拿到赔偿款的李全成家人对本案以调解的形式结案表示“很高兴,感谢浙江工人日报和工会的大力支持”。

  这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的结案使原来陷入僵局的该事件出现关键性转机——李全成家属拿到赔偿款后,当即付清了拖欠绍兴市人民医院的8.5万元欠款,随后由医院方面出具相关医疗证明给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程序随之启动。

  据了解,鉴于李全成无法运送回贵州老家及儿子已到了法定上学年龄的实际情况,针对其家属提出的希望工会等有关部门继续提供帮助的请求,绍兴市总工会已致函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请求给予解决其儿子入学的问题。

  另悉,有关李全成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及其家属工资,绍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也在积极协助解决之中。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工伤“植物人”获23.6万赔偿金 2016-09-12 2 2016年09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