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落地 不妨从合同入手
■阮向民
据媒体报道,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人能享受到足额的陪产假,但也有一部分人的陪产假遭遇了被“缩水”,甚至有人面临有假难休的尴尬。
妻子生育,丈夫也有一个假期陪伴妻子,呵护新生婴儿。陪产假进入计生条例,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从为人父、为人母的第一天起,就能享受到一家人浓浓的亲情。
然而,记者的采访证实,并非所有的男职工都能享受到这一福利。有的企业会以“工作需要”等理由拒绝给职工足额的陪产假,甚至有个别的企业以“没有收到文件”为由拒绝让职工休陪产假,这也遭到不少网友的吐槽。
更让人无奈的是,遇到陪产假被“缩水”或者有假难休的情况,职工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存在着瓶颈。对于如何维权以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一旦陪产假遭到企业无理拒绝,职工想讨要说法并不容易,企业也未必会因此承担违法责任。
因此,陪产假的真正落地,从目前来看,还需要从源头入手,也就是说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白纸黑字锁定这一待遇。当然,许多职工在入职时,对自己的权益、待遇并不能完全了解,甚至压根儿不知道有陪产假这回事。这就要求各级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为职工保护好类似陪产假之类的隐性福利。
如果当初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陪产假之类的条款,那么也可以通过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重新认定这一待遇。维护职工权益,办法总比困难多,就看工会组织的履职态度和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