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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尚·居家

治理噪音,职能部门应有作为

  ■朱泽军

  据媒体报道,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东路上某酒店对面,每天凌晨1点施工到半夜十一二点是家常便饭, 半夜三更打投诉电话也无济于事。居民感慨:夜间施工扰民,真的没人管吗?

  夜深人静之时,不绝于耳的噪声污染如影随形,令人痛恨,让人烦躁。使人身心健康深受其害的各类噪音,作为一种城市病,已成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并列的城乡三大公害。然,使饱受噪音之苦的民众最为无奈的是,对噪音的投诉经常“无门”,或由于“门”太多,不知该找哪个“门”。那些“门”们,有的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干脆置之不理,更有的电话无人接听。是否可这样说,当下有关部门在噪音污染防治中存在的分管部门多、执法力度不足,是治理噪声扰民又一沉疴顽疾?记得,笔者和部分邻里一度因忍受不了每日清晨四五点钟小区附近一处建筑工地轰鸣施工声,到工地交涉。然,施工方不是无人搭理,就是来几个坦胸露脯的员工虎视眈眈与你对峙。你跟他讲道理,他说听不懂。你好不容易搬来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他玩“游击战”。让人精神崩溃,让人深刻领悟到啥叫“秀才见大兵,有理说不清”的滋味。显然,治理噪音污染,老百姓只能仰仗政府职能部门。

  城乡发展的多元化,使噪音扰民已成普遍性问题。不绝于耳的噪音,损害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破坏良好的环境秩序,其危害性不容小觑。希冀环保、公安、住建、工商、城管、街道等政府职能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噪声制造者提高环保意识同时,对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其他生活噪声等,不推诿扯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明察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措施,打破执法“常规”,24小时上岗,尤其加强夜间时段的查巡、调处力度。从问题的源头抓起,对噪声企业与个人要公之于众,坚决走出屡查不止、屡罚不停的噪音怪圈。对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依法追究责任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让噪声扰民行为,付出沉重代价。通过联合执法,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增加百姓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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