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稳岗双重发力
我省落实失业保险新政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我省于2015年1月和今年5月连续出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通过减少收费和增加补贴,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了就业局势。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已完成首期稳岗补贴发放,共涉及2.36万家企业,发放补贴3.71亿元。预计到年底,可减征全省73万家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15亿元左右。
及时出台失业保险降费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在2015年1月1日起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费率均下调0.5个百分点)基础上,今年5月又降低企业费率0.5个百分点。
为确保政策在第一时间落实,省人力社保厅在文件下发后,及时调整当年失业保险费征收计划,督促各地加强宣传,主动联系企业修改缴费申报金额,并启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系统和地税部门征缴系统的调整工作,增设系统降费统计功能,确保政策一出台,系统即运行,降费见实效。
同时,将年度失业保险费清算补差与降费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对进度较慢,前期已按原费率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一律要求予以返还或进行抵扣,使政策在当年6月底即全面执行到位。
完善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针对去年原有稳岗政策适用范围窄、申请条件高、补贴标准低等问题,省人力社保厅逐一进行调整完善。一是扩大适用对象,原政策补贴对象为中小微企业,现行政策扩大到所有企业;二是降低申请条件,原政策要求连续2年履行参保缴费义务,现行政策只要依法参保缴费就可以申请补贴,取消了参保2年的门槛;三是提高补贴标准,原政策补贴标准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或50%,现行政策补贴基数除了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外,还增加了职工个人缴费总额,补贴比例也提高到了50%;四是延长执行期限,原政策执行至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出台为止,现行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