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
到2020年,全面小康达96%以上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到2020年,我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6%以上。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郑瑶介绍了有关情况。
今年9月29日,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坚持兜底线、稳增收、保公平、促融合,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等问题,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规划》全面贯穿“以残疾人为中心,以需求、问题、目标为导向”的理念,推出了一系列助残惠残新政策新举措,创新多、政策含金量高,残疾人覆盖面广。
目标定位树立“标杆”
《规划》全面紧扣全面小康宗旨,提出到2020年,全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6%以上。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即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率先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两个共享”的目标,即实现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且是唯一提出残疾人全面小康和两个“率先”、两个“共享”的省份。
《规划》的16项指标,除了全部涵盖全国规划纲要的10项指标外,还新增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等6项体现浙江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特色指标。在目标值上,进行了较大的“提标”,如: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5%以上,超过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5%”和全国规划纲要提出的“年均增速大于6.5%”的目标。
《规划》以“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十大提升计划为重点,提出了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41个方面66个项目的具体政策举措,有力支撑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助残服务实现零距离
针对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五进家庭”助残服务,全面提升残疾人的生活品质。
问需求进家庭。建立残疾人需求和服务动态更新机制,每年至少两次对辖区内的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精准掌握需求,提供助残政策宣传和相应助残服务。
康复服务进家庭。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小儿脑瘫、中风偏瘫、脊髓截瘫以及截肢)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
送教服务进家庭。对无法正常到校就读且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特校+普校”的方式和双学籍,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各派1名教师同时负责,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送文化健身进家庭。开展适合残疾人的基层文化活动,实施送文化“五个一”工程,帮助农村地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每年读一本书、看一份报刊、游一次公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三进”服务活动,将康复体育器材、康复体育方法、康复体育服务送入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进家庭。全省为5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实施残疾人宜居、亮居工程。
《规划》的实施,将带给全省广大残疾人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预期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从“十二五”末的62.4%提升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从“十二五”末的47.9%提升到80%以上;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十二五”末的92.6%提升到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