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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意见” 精准遏制 “小区工地”

  ■阮向民

  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从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12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指导意见》明确,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花了买房的钱,还要搭上建房的精力,相信很多购房者都有这样的切身体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房产开发的主流是框架式的毛坯房,原因在于购房者存在个性化的居住要求,开发商投其所好,以毛坯房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方面降低了住宅建造成本,另一方面也让业主拥有了更多的装修自主权。

  这样的思路看似各取所需,两厢情愿,但由此也带来了诸多现实问题,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小区处处是工地,由此引发的争议层出不穷。比如小区装修队欺行霸市,黄沙水泥等建材强买强卖;再比如小区建筑垃圾无序堆放,给物业管理带来极大困扰。另外,新房装修大兴土木,让邻居不胜其烦,导致邻里关系从一开始就心存芥蒂。

  所有这些乱象,都源于毛坯房这样一种住房半成品而非成品投放楼市,由此,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可以说坚持了问题导向,通过住宅开发的源头治理,精准遏制“小区工地”现象,同时又人性化地要求房产商提供“菜单式装修”,满足购房者的个性化居住要求,并通过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指导意见从基本思路,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都非常清晰,非常严谨,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关于“全装修”的这份意见只是指导意见,也就是说,它并不具备法定的执行力,对于房产企业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执行效力,但对于购房者而言,这份意见可能最终只能停留在“仅供参考”的层面。实践表明,大凡“指导意见”的执行力都难以落地,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全装修意见”从制度的顶层设计而言,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仅仅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出现,难免会留下纸上谈兵之嫌,好的办法需要好的执行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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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全装修意见” 精准遏制 “小区工地” 2016-12-10 2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