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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实施办法

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权益

  本报讯 邹宁浩报道 近日,义乌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力推动了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保障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基本权益,为促进消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办法》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构成。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遵循按劳取酬、利益兼顾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工资由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年功工资、出警补助、绩效工资、高温补助和其他津贴补助组成。同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并参照现役消防员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明确因公受伤、致残、重大疾病死亡和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据了解,在义乌,已有覆盖全市各镇街的政府专职消防队14支,政府专职消防员270余人,各类初期火灾抢险救灾中,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根据《办法》规定,义乌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年人均薪酬待遇将达到6.9万元。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权益 2016-12-19 2 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