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邀律师为职工支招——
欠薪维权,功夫在平时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日前,在杭州一家服装厂打工的农民工张某向本报求援,能不能帮他追讨被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他曾向街道和劳动部门反映,却因没有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相关证据,维权进展不太顺畅。
年关将近,类似张某遭遇的欠薪问题也越来越凸显。杭州市工会法律志愿者、浙江新台州(杭州)律师事务所秦伟立律师告诉记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确实会给维权带来麻烦。秦律师特地向本报读者支招如何预防欠薪,帮助职工维护自身权益,尽量避免遭遇劳资纠纷。
秦律师提醒,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必须理性维权,关键在于平时多留意,多掌握证据。首先职工入职时,就要考察企业是否有正规的工商登记,是否存在吊销、注销、不在注册地经营等情况,要留意企业悬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管理人员名字,以利于在投诉、仲裁时向劳动部门提供准确的企业信息。
一旦发现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职工要注意企业的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要及时和劳动部门、工会取得联系,让他们可以提前介入,及时帮职工讨回工资。
秦律师指出,职工通过工会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职工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出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做好欠薪防范工作。平时,也应该多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可以向工会、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团体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年终,企业破产老板跑路的情况也不少见。”秦律师说,遇到这种情况,职工要积极主动向劳动部门、法院、工会等提供欠薪企业财产线索,以便政府部门及时采取财产强制措施,确保将案款执行到位。同时,如果企业支付能力有限,也希望职工在大体公平的情况下听从劳动部门、法院、工会的建议,适度让步,理智维权。
同时,秦律师也提醒用人单位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切勿恶意拖欠,企业发生困难时应当优先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延期支付工资时要及时与企业工会沟通、与职工沟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