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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我省工会女职工组织为千万女职工撑起保护伞

  记者王海霞报道 广泛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为女职工提供岗位成才、建功立业的通道;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着力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今年以来,我省工会女职工工作成果满满,为千万女职工送上特别的关爱。

  促发展:205.1万人次参加竞赛,96.4万人次参加培训

  为不断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整体素质,满足广大女职工实现素质提升的需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进一步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服务G20杭州峰会立功竞赛活动。以需求为导向为女职工提供各类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女劳模、女性高技能人才工作室等创新团队建设。据统计,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共参与、组织2.9万余场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参与的女职工达205.1万人次。共举办培训班、讲座、流动课堂8916场,参加培训的女职工达96.4万人次。全省共有女职工领衔的创新工作室135家。

  同时,还组织女职工参加“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第四届“书香三八”——“智慧女性·书香家庭”读书活动等,倡导女职工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据统计,全省有超过4万家单位参加“书香三八”系列活动,参与各类活动的女职工人数逾80万,参与征文活动的女职工近3万人。省工会女职委被“书香三八”组委会评为特别组织奖,有5家市工会、省产业(局)工会女职委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护权益: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11.84万份,覆盖771.07万人

  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省工会女职委从源头上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积极建言献策,起草的团体提案《落实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劳动和健康权益》,获省政协优秀提案奖。积极参与和推进《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修订工作,就“女职工享受生育奖励假、休息室哺乳室设置、女职工妇科常见病体检、女职工禁忌作业范围”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今年3月,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将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重点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内容纳入专项合同条款,督促企业落实生育假奖励、保障女性就业和休假。截至2016年9月底,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11.84万份,覆盖企业33.09万家,覆盖女职工771.07万人。

  进一步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突出典型示范宣传,加强“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开展“最美的我们——妈咪暖心小屋”摄影评选活动、“妈咪暖心小屋”示范点认定活动等。目前全省已建小屋1331家,选树省级示范点50家。

  解难事:帮扶8.56万人,心理关怀24.1万人次

  女职工关爱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按照精准帮扶、精准脱困的要求,把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女性农民工作为重点帮扶群体,实现对在档困难女职工帮扶的全覆盖、无遗漏。同时,不断丰富“女职工关爱行动”的内涵,把困难帮扶、职业健康、就业服务、子女助学、心理关怀、婚恋服务作为主要内容。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共筹得配套资金1740万元,帮扶女职工8.56万人,其中单亲困难女职工8244人,困难女农民工5.1万余人,参加心理关怀人数24.1万人次,培训心理指导师3158人,建立心理咨询室1319个。举办鹊桥联谊活动620场,参加活动的女职工达5.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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