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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宋剑峰:弘扬青春正能量

1月11日第1版报道

  记者孟万成报道  今年1月11日,本报报道了宁波市保税区扬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宋剑峰到台州黄岩出差,在公交车上勇斗歹徒负伤的英雄事迹。

  之后,这位宁波小伙受到了表彰。1月27日,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第三届见义勇为表彰会。宋剑峰被授予“台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万元。5月3日,共青团宁波市鄞州区委授予宋剑峰“五四青年奖章”。与此同时,宋剑峰所在单位也给他发了3000元奖金,以示表彰。11月14日,台州市政府批准宋剑峰荣记二等功一次。

  这并不是宋剑峰第一次见义勇为,热心肠的他多次“路见不平一声吼”,用见义勇为弘扬青春正能量。他说:“一直都觉得,你帮助别人的时候,被你帮助的人心里肯定会记得这个事情,当他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肯定也会做出同样的举动,因为他记得在他遇到这种困境的时候有人帮了他,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会去帮助别人。”另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曾就民事赔偿部分征求宋剑峰意见,他选择了放弃。他说:“看过新闻,了解到罪犯家里还有老婆小孩,尤其孩子还很小,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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