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偷鸡不成反蚀米”
■孙建新、吴彬彬
近日,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夹浦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水口乡旅游景区日常检查时,发现有一售卖坚果的女商贩见到执法人员时表情紧张,意图收摊离开。此举动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遂对其贩卖的土特产坚果类食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其售卖的山核桃仁、核桃仁、巴西松子、普通松子均为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且系典型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于是,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暂扣了上述货物,并要求商贩配合调查处理。
据这位姓高的商贩陈述,其原本在云南大理旅游景区内销售服装,前几天才刚刚和丈夫、孩子三人从河北老家来到浙江贩卖坚果类食品。并称上述查获的不合格坚果类食品是从农贸市场里一位不知名的安徽籍商贩处购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询问期间,发现其神色紧张,多次要求给其丈夫拨打电话进行告知。
面对姓高的商贩言语行为中透露出的诸多疑点,执法人员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经指认,执法人员对商贩租住的当地一出租房房间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发现租住场所地面上放置了大量包装好的“三无”食品、散装食品及包装用袋、电子秤等经营工具,房间内有多人生活的迹象。
执法人员通过详细盘点,共查获不合格松子、核桃仁100多千克,价值6000余元。经执法人员深入询问,终于查清了当事人从事非法食品经营活动的真相:房间租住的除其本人外,还有其弟弟、丈夫和小叔等5人。今年年初在打听到长兴县水口乡顾渚村游客众多的消息后,5人经商量谋划,于一周前从河北开车来到长兴,开始从事坚果类食品贩卖经营活动。当事人从北方一家食品厂购进少量质量较好的松子和一批质量较差的松子、核桃仁,在租住的房间内自己进行分袋分罐包装,并在顾渚村农贸市场路旁进行贩卖。他们通常以低廉的价格吸引众多游客,将质量较好的坚果类食品请游客品尝,同时偷偷在交易中兜售质量较差的坚果类食品,从中牟利。
高姓商贩“偷鸡不成反蚀米”,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夹浦分局已对其涉及无证无照经营“三无”坚果类食品的不法行为,予以了立案调查处理,并对类似事件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时刻谨记“一分价钱一分货”的不变真理,千万不要贪一时便宜在路边摊位上购买廉价商品。特别是食品类商品,须到正规店铺购买。若发现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应尽快向监管部门举报,留存相关票据及食品,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