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仕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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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第1版报道 |
记者王海霞报道 《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无疑是今年我省工运史上的重大事件。宁波奉化区总工会副主席戚仕张是事件背后的关键人物之一。
宁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起步较早,今年12月1日,《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开始施行之际,《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已满10岁。
2015年,分管法律工作的戚仕张牵头探索《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在奉化的创新实施和规范化。区、镇(街道)总工会建立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规上企业和200人以上企业建立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区、镇(街道)两级工会按照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联合检查三种形式,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对职工举报投诉的案件,在核实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建议书》实施法律监督。当年,奉化的这项工作被评为宁波市工会创新工作二等奖。2016年在本报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报道中,排头兵奉化区总工会多次成为报道中的典型。
据统计,2016年,奉化共计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45份,涉及职工1600余人,90%以上劳动争议纠纷都在《意见书》阶段得到有效解决。全区已建立起一支2000多人的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广泛分布在各乡镇(街道)和企业,他们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哨兵”。
《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出台后,戚仕张振奋不已,他说,“《条例》定位在劳动争议的预防,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协商、调解。因此,我们应当不断提升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预警、调查取证、沟通协商方面的能力,尽量把问题解决在矛盾纠纷的初级阶段。这将是明年的工作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