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省施行“医养结合”八项新政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夏学民报道 昨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和省人力社保厅联合举行“医养结合”政策发布会宣布,《浙江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发现,此次八项新政策中有许多亮点。例如,人力社保部门首次明确同意,养老机构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单位,此项新政对于众多民办养老院是个利好消息,解除了老人刷卡就医的后顾之忧。
此前,国家层面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主导,在此背景下,此次我省新政的一个重大突破是,对于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养老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相互予以承认,并给予对方财政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
新政特别鼓励社会力量以“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大大降低了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的门槛,此举被认为是我省贯彻国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具体举措。
同时,我省一批医院将转型成为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利用闲置床位开设老年康复和护理病区。另外,要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把中医药健康服务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鼓励社会力量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敬表示,为了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新政明确把养老机构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指导,在专业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建立激励政策,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可计入总工作量中,所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业绩予以认可。
据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黄元龙透露,我省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98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考虑到非户籍人口,在我省生活的60岁以上老人应该在1000万人以上。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康复医疗等问题日益突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迫切,市场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