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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局发布 节日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网上购买需格外小心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节日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春节临近,保健食品成为许多市民馈赠亲友的首选。为保证消费安全,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

  根据提示,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场、药店等购买。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也需格外小心。

  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发票上要注明所购保健食品的名称及批号。

  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根据产品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择时必须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

  此外,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品使用。消费者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举报。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网上购买需格外小心 2017-01-09 2 2017年01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