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协商” 直面双赢
■阮向民
日前闭幕的北京市总工会十三届六次委员(扩大)会议提出,今年北京市总工会将以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协商水平和效果。将带薪休假、安全生产等作为协商要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逐渐落实。据透露,针对高级技师、北京大工匠、技能竞赛获奖者等群体,今年将探索开展专项协商。
实践证明,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浙江,这项工作纳入劳动关系和谐创建的重要内容,起步早,成效大。在工会的倡导和努力下,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逐渐走出了“不会谈、不敢谈”的困境,无论是工资集体协商的普及率,还是有效性都得以大幅度提升,在保障职工收入权的同时,工会作为“娘家人”的公信力也在不断提升。
从与时俱进的观点看,当前工资集体协商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它的立意或者说主旨,尚停留在一个比较宽泛的层面上,无法对不同技术层面的职工的分配问题作进一步的细化,“按劳分配”的原则得以体现,但“按技分配”“按能分配”还处于一个相对真空的状态。
由此,北京市总工会提出,今年将针对高级技师、“北京大工匠”、技能竞赛获奖者等群体探索开展专项协商,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我们在探索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中,不仅要实现面的拓展,也要追求质的提升。
中国正走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征途上,时代呼吁我们要更加重视行业工匠的培育,工匠精神的塑造。从企业的层面看,在转型升级这一发展命题面前,同样需要一线职工通过技能提升,通过工匠精神的培育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
职工技能如何与他们的收入水平挂钩,这不光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企业的发展大局。因此,工会牵头实施的高技能职工专项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将是双赢的结果,不仅使职工通过技能积累实现职业规划,体现自身成长;也使企业摆脱高技能职工频繁跳槽,队伍无法稳定的困境。
在浙江,不少企业都已意识到这一问题,采取个性化的办法,通过保障高技能职工的收入从而稳定人心,但是,个性化的操作还需要规范化的制度,通过高技能职工专项工资协商,直面共性的问题,解决共性的矛盾。这是出给工会的新课题,也是服务职工和企业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