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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杭州富阳警方出击,12人团伙相继落网

300车次非法偷倒泥浆1万吨

全国首次以刑事手段打击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团伙犯罪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朱建峰报道 日前,杭州富阳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专案侦查,捣毁了一个有着明确分工,并形成完整产业链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的团伙。团伙为首的吴某等3人以故意损坏财物罪被批捕,其余9名人员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而这也是全国首宗以刑事手段打击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团伙犯罪。据吴某等人的交代以及警方的调查取证,从2016年6月以来,总计组织非法倾倒建筑泥浆300余车,共1万多吨。

  2016年11月,有市民反映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北渠突然出现浑浊现象,怀疑有人在北渠附近偷倒建筑泥浆。富阳公安环食药大队迅速介入调查,发现除了银湖街道,东洲、灵桥、大青等地相继有人非法倾倒建筑泥浆。然而警方发现,上述地区平时均有城管执法人员巡逻,但偷倒情况依然存在,嫌疑人每次总能避开城管执法人员的巡逻时间。于是,富阳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分工明确,形成完整产业链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团伙渐渐浮出了水面。

  专案组成立后,富阳警方以刑事犯罪的侦办手段,强势介入了这起偷倒建筑泥浆的案件,在掌握了该团伙的基本架构和分工模式后,2016年12月8日,富阳警方集中出击,分11组奔赴余杭区、西湖区以及富阳等地,对已掌握的嫌疑人实施定点抓捕,当天抓获嫌疑人11名,其中10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当日即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该案另两名嫌疑人也相继落网。

  调查显示,团伙的总负责人和牵头人为吴某,今年27岁,临安人。2016年6月至7月,吴某同朋友所在的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合同,为杭州转塘一处工地装运、处理建筑泥浆,约定每立方泥浆价格为34元左右。每车泥浆的费用,以大槽罐车估算为每车2200元至2400元,小自卸车为每车1150元左右。

  按照约定,吴某向建筑公司承诺,通过正规方式处理泥浆,也就是将泥浆运输至经过正规审批的泥浆处理点进行处理。不过,正规的处理方式,不仅对运输路线、运输量等有严格的要求,还需要付上一笔处理费,这样算下来吴某最终盈利有限。

  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吴某将泥浆处理工作分包给了一名叫“阿福”的朋友,吴某向他提供驾驶员和运输车辆。吴某开出了大车每车1000元,小车每车400元的处理价格,截至到案,吴某共支付给阿福20余万处理费用。

  吴某要盈利、“阿福”要赚钱,层层分包项目的收益从哪里来?显然只能在违规倾倒上做文章了。据交代,“阿福”手下还有一批工作人员:蒋某俊、蒋某华、何某、缪某、张某等人,分别负责寻找泥浆倾倒地、指挥车辆、记账、打扫倾倒泥浆场地、望风等工作。这些工作人员的“工资”都由“阿福”负责,有些按天计费,300至400元每天,有些看工作量,好一些的可以同阿福分成。

  与以往仅仅通过行政手段处理不同的是,这次富阳警方以刑事手段强势介入,这对于有效打击这种非法倾倒建筑泥浆的恶劣行为,起到了震慑的效果。富阳公安法制、治安等部门通过参考国内相关案例处理方式,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人非法倾倒建筑泥浆,数量较大,造成倾倒地附近涵管堵塞、庄稼损失、池塘淤泥堆积等,因此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吴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为此,警方连日搜集了大量证据,对320国道高桥段,银湖街道洪庄地块、高尔夫路地块,东洲街道码头地块,富春街道大青石矿场地块,灵桥镇杭千高速地块等涉及4个乡镇街道9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地块造成的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总价值为35.7万元,远远超过了刑法对于损坏财物罪5000元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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