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环境保护 约谈暂行办法
强化制约措施
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为该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全面建立起规范。办法明确,约谈事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情形的,除约谈有关负责人外,还应当实施区域限批。
(下转第4版)
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为该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全面建立起规范。办法明确,约谈事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情形的,除约谈有关负责人外,还应当实施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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