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赵林中 得奖100万 与职工共享
他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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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林中(右三)经常和青年职工聊天,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 |
本报讯 记者周金友 通讯员骆丹君摄影报道 昨天,可以用一句当下很时兴的网络语言“喜大普奔”,来形容富润集团职工的心情。
2月初,全国劳动模范、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再次被诸暨市委、市政府授予诸暨市“经济发展功臣”称号,获奖金100万元,100万啊!并明确是奖给其本人的。
但是,赵林中认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荣誉属于集体和团队,奖金应与职工共享。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万元后,昨天,他把余下的80万元“塞进”3个大红包,第一个红包8.1万元捐赠给集团困难职工基金会;第二个红包奖励2016年度考核先进、纳税多的集团及下属企业负责人;第三个红包给全集团在岗职工每人发放一份纪念品。
而且,赵林中已经连续2年获得100万元奖励,也是连续2年坚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与集团职工共享2个10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