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我省加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初步显现,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对此,我省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方案》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探索建立企业履行法定职责量化考核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同时,将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方案》还指出,在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分层级管理的安全风险数据库。涉及重大安全风险及跨区域安全风险的重大危险源、高危化学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危险货物运输等统一建立全省数据库。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
我省也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方案》同时要求加强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引入市场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安全生产服务竞争性选择机制,切实解决部分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鼓励区域性大型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建设国际前沿水平的安全风险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工艺中资源、过程和产品的绿色化技术研究,寻求有毒有害原料、易燃易爆工艺的产品和技术替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