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大整治行动
开车使用手机等将被严查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昨日,由浙江九部门联办的交通大整治启动仪式在杭州吴山广场举行。省公安厅宣布,从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重点整治“6+×”交通违法行为(“6”是指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六大类交通违法行为;“×”是各市公安局、厅高速交警总队结合实际,确定若干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这其中,针对开车使用手机、主干道违停、随意变道等严重影响安全和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统一启用高清监控设备进行抓拍。
在这次统一行动之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和交通之声共同在全省数十家媒体和官网微信朋友圈开展网络调查,让网民评选“我最讨厌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参与人数达到18万多人。启动仪式上,主办方公布了排在前10位的群众最讨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次为夜间乱用远光灯、随意变更车道、电动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转弯靠边不打转向灯、行人乱穿马路、随意停靠上下客、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酒驾和毒驾。
这次大整治,时间将持续10个月,整治重点区域为全省11个市109条城市治堵重点道路,每个县(市、区)也将确定1至2条城区重点道路或路段,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周边道路,1191个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治理道路,高速公路11个“立标杆、创实绩”创建路段以及其他交通拥堵、秩序混乱、需要整治的道路。
整治步骤将以3轮12个波次行动循环整治、梯次推进,每周四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
作为全员参战的长效整治行动,各地交警将以“八个一律”等超常措施,持续开展长效治理。比如,杭州交警已对84条主次干道实行严管,凡在设置“禁停”标志或“禁停”标线的主次干道等违停的,一律通过监控设备等固定证据,处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提高了早晚高峰闯限行区的处罚力度,对在高架路段闯限车辆处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全省高速交警严查疲劳驾驶、超员、违反禁行规定、安全设施不全、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等5类重点违法行为,将按处罚上限进行处理。
温州交警尝试使用“远光灯自愿体验椅”,对违规司机进行“体验式处罚”,短短两个小时,查到滥用远光灯1820人,其中自愿体验远光灯的占52.2%。
据统计,2016年,全省因交通事故死亡4187人,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82%。像开车使用手机、分心驾驶等影响安全行为共导致交通事故死亡1855人,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4.3%。
即日起,全省交警部门统一启用高清监控,严查开车使用手机等隐蔽性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全省将大力推广交通拍客APP、微信“随手拍”等手机软件,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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