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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王月英建议加快修改《森林法》——

坚决杜绝拿生态换政绩的恶行

1月18日,本报第1版报道了王月英(图右)与省人大代表“抢话筒”互动的生动场景。
记者周金友 摄

  本报讯 记者周金友报道 昨天,记者“微信”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湖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女工王月英,得知她这次一口气带去了大大小小10个建议,每一份建议都凝聚着一位普通女工不负人民重托,代表人民履职的拳拳之心。

  今年1月18日,本报第1版报道了列席省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王月英在参加湖州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和省人大代表“抢话筒”互动,承诺一定会把代表们的建议带去北京。现在她“说到带到”了。

  王月英在《关于加快修改〈森林法〉的建议》中说,现行《森林法》与新形势下林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存在着南北地域性差异,在日常工作及林业执法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森林法》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些问题都急需解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等的历史性转变下,《森林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急需进行修改和完善。

  王月英说,我国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其指导思想仍然是林业产业如何“经营”与“收获”,或者如何保障“经营”与“收获”,除了为数极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六项中有关条款外,其他所有涉林法律法规的主题仍然是“木头”林业,倒置了生态与经济的关系。

  王月英在《关于加快修改〈森林法〉的建议》中,着重提到要明确责任,加快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步伐。明确“谁批准,谁负责”与“谁破坏,谁恢复”中的责任主体,制订详细可操作的责任追究方法,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一旦出现生态事故,责任人无论调到何地,都要一追到底,尤其是对于批准者,从严追究,坚决杜绝地方政府官员拿生态换政绩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恶性行为,严厉禁止企业以生态损失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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