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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2017年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章立丰报道  温州市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持续巩固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覆盖面,实现协商工作的提质增效,开展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要约对象包括:上一年度出现欠薪的建会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

  要约内容主要有: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支付方式、奖金福利、职工劳动技能提升等。

  通知指出,按照省总工会的工作要求,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以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职工劳动技能提升等作为主要内容;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要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主要内容;对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中出现的如“去过剩产能”“重组破产”等企业,要以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职工下岗分流等作为主要内容;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要以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对实行工效挂钩等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可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就企业内部分配或职工福利等作为主要内容。

  突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以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以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方式等作为主要内容。

  本次“要约行动”将持续到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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