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做得差,会被点名处罚吗?
■吴杭民
《中国青年报》近日的一篇全国两会报道耐人寻味:全国政协委员吴光辉有时候感觉被“套路”了:在递交提案之后,一些提案承办单位的答复十分笼统,“你提到了什么什么,他们也想到了什么什么”,似乎有套模板,“好像都想到了,但少有做到的”。
政协委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促进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但《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指出,长期以来,民主监督的实效被视为政协职能的“短板”,有的被监督方不配合、不乐意,有的委员则不善监督甚至不敢监督。“写提案你不理” “写提案被套路”,的确让政协委员很不爽,有的政协委员说, “几年下来提了不少提案,很多石沉大海,有答复也是很敷衍的,你也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说不满意,他会重做吗?他完全不答复你,你又能怎么办?”
因为提案落实情况不乐观,甚至最后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一些政协委员无奈之下心灰意冷,这实在令人很是憋屈,更让人真切地触摸到了一些领域民主监督的无力感。
一直以来,我们都非常敬佩不少政协委员“问题不解决,我就年年提”的可嘉勇气和信心。因为,很多关切到民生利益的事情,政协委员作为提案递交之后,一些承办单位总是轻描淡写、搪塞敷衍,答复中更是虚无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等套话、官话、假话连篇,难怪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说“问题不解决,我就年年提!”
正如有学者分析的那样,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没有配套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靠领导的开明。
也就是说,民主监督缺乏刚性的机制保障,很多提案的办理和解决,往往取决于上级领导的长官意志,而非制度框架的威力。所以,“你说不满意,他会重做吗?他完全不答复你,你又能怎么办?”就令委员们很无奈了。
如果,政协委员对权力的监督都没了力度和作用,那么,普通百姓的批评和监督,又会有多大的实际功效呢?在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让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给力,无疑是保证权力运行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先决条件。
今年,政协工作报告首次开专章详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并称政协2016年民主监督实效增强,未来要“善监督、真监督”的表态也让委员们振奋起来。
“善监督、真监督”,具体到委员的提案办理,完全可以一改以往只是“点对点”答复给提案委员个人的做法,因为这种办理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所以缺乏更广泛的监督。因此,本着对人民负责的宗旨,本着对委员负责的态度,有关承办部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公开两会议案、提案翔实、具体的办理情况,应成为制度,以便接受广大群众、代表委员的监督,更是检阅自身工作的契机。
而提案办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更应该在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度中细化落实,对于那些因为延误落实而导致的失误和损失,必须有人为此担责。正如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科技厅厅长洪三国说的,提案工作报告应该将“民主监督”进行到底:报告点名表扬了几家提案答复得好的部门,那么,不答复、不采纳正确意见的部门呢?“做得差的,也要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