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消保委发布的2016年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预付卡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和健身服务等领域。2016年度,全省美容、美发问题投诉589件,健身服务投诉190件,两类投诉总量较上年同期增长66%,其中美容及美发投诉量位居服务大类投诉的第二位——
别让预付卡消费成为“美丽的负担”
记者何悦 通讯员唐学基报道 预付式消费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兴消费模式,商家通过给以折扣等形式,吸引消费者预先付费、持续消费。其涉及领域很广,但也引发了不少问题,让消费者又爱又恨。
先看3个关于预付卡消费问题的案例:
案例1:整形失败似“猪头”,应予退还剩余费用
王女士是位爱美人士,她在义乌市某美容院已经消费了7年之久。之前在该美容院办理了一张6万额度的预付卡,享服务项目7折优惠。去年初,由于面部出现斑点、皮肤色泽暗淡等,经美容院的推荐,准备做一个价值8800元的面部微创。
由于该美容院不具有整形资质,经理李某和美容师邹某推荐她去江西三清山开元度假村酒店里的一家整形医院做手术,并且宣称该整形医院和义乌的美容院都是无锡市某化妆品公司的下属企业。随后,王女士签署了合约,并付清了费用。
2016年5月16日,王女士在该院美容师的极力怂恿下决定做干细胞生脸手术。据悉,该手术价格19.8万元,分3次完成,每次手术间需要15天的休息巩固时间。王女士第一次手术做了2个多小时才完成,术后头痛欲裂。一个月后,她发现皮肤越加暗淡,太阳穴部分的填充效果基本没有,脸肿得像“猪头”。于是投诉到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退回手术费用。经过调解,美容院最终退回消费者美容费12.28万,双方签字付清,今后互不追究。
案件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案例2:美容院“人去楼空”,引起预付卡消费群体性纠纷
去年7月27日开始,台州市椒江区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预付卡,但该店突然关门停业,老板失联,投诉人请消保委帮忙协调退还卡内余额。到8月8日,上述投诉人增至239人,涉及金额130万余元。
后在椒江区委、区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消保委了解到被投诉人因投资失败资金严重短缺,无力偿还消费者预付卡余额。
8月15日,投诉人代表与被投诉人初步达成调解协议,被诉人将其店里所有消费者的卡内余额全部转至该区另一家同等档次的美容美发店,消费者可以凭卡内余额无条件到该店消费,享受原卡相应折扣,直至卡内金额用完为止。至此,上述调解终结。
案例点评:被投诉人的美容美发店突然关门营业,事先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事后未积极主动做好预付款余额退款工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案例3:健身卡逾期未消费完,到底能不能退款?
2016年1月19日,消费者冯女士在杭州市凤起路某健身房中心办理了一张不记名的健身卡,充值1800元,卡面注明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月31日。办卡后,冯女士时常出差,每月去健身次数不多,卡里的钱还有剩余。今年2月28日,冯女士持卡到健身中心消费时,被告知消费卡已经过期,无法继续使用。冯女士希望健身中心能退钱给她,被拒。于是冯女士来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协调,最后该健身中心将冯女士健身卡内的余额全部予以退还。并且该健身中心出现单张不记名卡高于限额规定的行为,也被责令限期予以改正。
案例点评:冯女士办理的不记名健身卡虽然已经过了卡面表明的截止日期,但根据商务部第9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且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预付式消费为何纠纷频发?
预付式消费为何纠纷频发?记者就此咨询了省消保委:由于消费者享受到了折扣,而商家也达到了促销的目的,总体上看,这样的模式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双赢的,也是预付式消费快速兴起的主要原因。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部分经营者不够诚信等原因,预付式消费需消费者承担预期不确定等较大的风险成本。如果经营者经营状况出现问题,那就很容易产生各种消费纠纷。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关于预付卡消费风险预防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发卡主体实行申报备案,对服务进行规范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但该《办法》的规范力度有限,主要针对企业在我国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近年来,出现预付卡纠纷较多的个体工商户等小型商家的发卡行为难以受该办法的有效规制,并且对于商业预付卡中的许多具体问题并未予以明确,为以后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埋下了隐患。消费纠纷发生后,消保委只能套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进行处理,投诉人避而不见,调解难度较大。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破解预付式消费领域纠纷,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曾牵头在全国率先试水“互联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先期在海曙区美发、健身、母婴用品等与市民日常衣食住行联系紧密的行业开展。一旦投保的企业申请破产且被依法裁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经营管理不善倒闭,企业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义务,且未能退还卡内预收的资金余额时,持卡消费者可凭电子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全部卡内余额。
消协提示:消费者需主动防范,积极维权
消费者如何避免预付式消费的潜在风险呢?在3月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报告》中,曾提出如下建议:消费者可从企业信用、合同内容、投入风险、信息备份和积极维权等方面主动防范此类问题。
首先,办理各类预付卡时,消费者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第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
第三,消费者要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
第四,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五,消费者应对一些金额大的消费卡做好备份,即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第六,消费者在消费卡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商家存在非法吸储、携款潜逃等恶意侵权迹象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帮助其他消费者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