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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会

向“编外职工”敞开“娘家”怀抱

江南大厦工会的“同企待遇”唤醒归属感

  ■记者阮向民 蔡东鸣

  人们给工会起了一个温暖的代名词——职工的“娘家”。但是,有时候“娘家”也会面对“家里人”和“外来户”的尴尬。同在一个屋檐下,但从劳动关系看,却不是“一家人”。如此一来,这“娘家”是一碗水端平呢?还是内外有别,另眼相看?

  位于嘉兴的浙江江南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就面临着这样的选择,让大厦和“编外职工”们倍感欣慰的是,工会没有把他们当作“外人”,而是敞开了怀抱。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工会是有温度的。

  “编外职工”,进入工会视线

  在嘉兴,江南大厦是一家老字号的百货零售企业。随着商业零售业态的转变,江南大厦和其他百货零售企业一样,不少卖场、柜台采取的是租赁经营。

  这样的经营方式,也使企业的人员结构变得复杂。别看他们都穿着同样的工作服,但他们的“劳动户口”却不在一个“本子”上。公司工会主席陈福向记者介绍了一组数据:公司在岗工作人员在1400人上下,其中公司内部职工400余人,而劳动关系在其他单位的“编外职工”多达1000余人,两者的比例为1∶2。

  陈福给这一“编外职工”群体起了个名字:“驻厦职工”。这1000来人大都从事促销员、货车司机等岗位,他们的劳动关系分属于各家在大厦租场租柜的企业,有的甚至在外省,而且流动频繁,这给公司工会工作出了一个难题。

  “这是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嘉兴市财贸工会主席李晨告诉记者,由于他们的劳动关系不在工作地,总觉得自己是“外来户”,感觉自己被边缘化,没有归属感。更重要的是,一旦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维权十分困难。

  那么这一群体是否该纳入公司工会的服务对象呢?“开始也有分歧,有人认为企业工会的服务就是本公司的工会会员。”陈福介绍说,经过职代会多次讨论,最终工会吸纳多数职工代表的意见,将“驻厦职工”纳入工会服务的对象。

  “同企待遇”分外温暖

  生日派对、才艺展示、绿色出行……在江南大厦,公司工会组织的活动不但丰富还很接地气,而这些活动的“主角”除了公司职工,也从没把“驻厦职工”落下。

  除了日常文体活动,诸如年终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会服务项目,也会给“驻厦职工”留出名额。

  “我们尽可能让‘驻厦职工’与公司职工享受‘同企待遇’。”陈福告诉记者,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在江南大厦,职工们早已忘记了“内外之别”,彼此间相处得和谐坦荡,大家都有“一家人”的温暖,归属感被唤醒了。

  在江南大厦,只要是职工遇到困难,无论是公司职工,还是“驻厦职工”,工会都一视同仁,一帮到底。

  去年,“驻厦职工”、为江南大厦超市送货的驾驶员陆建明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了伤。公司工会迅速介入,从事故处理到工伤申报,以及和职工劳动关系所在企业的协商等大大小小的所有环节和问题,工会全包了。有了这样的切身经历,陆建明感叹:“现在我明白为什么把工会比作‘娘家’了。”

  在公司工会的努力下,公司还为“驻厦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人身伤害等天灾人祸,能够得到雪中送炭的慰藉。虽然保险的花费并不多,但对于“驻厦职工”来说,来自“娘家”的这一额外的保障,感觉很温暖。

  权益维护,工会关口前移

  对于租赁卖场、柜台的商业零售企业来说,最棘手的问题是租场租柜企业突然撤柜,甚至老板跑路。这样一来,“驻厦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往往就没有了着落。

  “在江南大厦,基本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形成了一套预警机制,维护职工权益的关口前移了。”陈福介绍说,企业到大厦租场租柜,公司工会都会主动介入,首先要查验对方企业是否和“驻厦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等待遇,甚至是劳动时间、加班工资等约定是否合乎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与对方企业约定,如果出现突然撤柜等情况,大厦有权在销售货款中优先支付职工工资。

  去年8月,一家在大厦设柜的韩资企业突然撤柜,公司工会工作人员两次到对方企业所在地上海协商两名“驻厦职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最终,通过扣押的销售货款,支付了两名职工的工资,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

  在江南大厦,“驻厦职工”真切地感受到,“娘家”永远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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