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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落实不力

温州两街道书记 漠视群众安危被免职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报道  近日,温州市委办市府办发文通报沙城、灵昆街道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不力情况,并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两名街道党工委书记作出免职决定,以此警诫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无视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群众百姓安危的领导干部将被追责。

  2016年10月10日凌晨3时25分左右,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央涂村中央街159号4间农房发生倒塌事故;2017年2月2日上午8时许,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发生农房倒塌事故。这两起事故造成群死群伤,损失惨重,教训惨痛。温州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举全市之力在去年10月份就开展涉及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的“大拆大整”专项行动。

  今年2月下旬,温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督查,发现浙南产业集聚区沙城街道、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存在D级危房“五个一律”措施执行不力问题,为此先后两次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即时落实“五个一律”措施。3月15日,督查组杀了一个“回马枪”,再次对这两个街道进行回访抽查,结果发现问题不小:沙城街道原督办要求整改的7户D级危房,均未实施整改;新抽查的21户D级危房,11户还在居住使用,其中1户出租、2户当小作坊生产使用。而灵昆街道原督办要求整改的2户D级危房,1户正在落实整改中,1户未实施整改;新抽查的21户D级危房,6户还在居住使用。沙城、灵昆两个街道上报的D级危房腾空率均为100%,但抽查的实际腾空率分别只有35.71%和69.57%。

  温州市委市政府认为,从督查督办、实地暗访及整改落实情况看,这两个街道对危旧房治理改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上报数据不实,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了严肃纪律,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沙城街道、灵昆街道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强化措施,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为此,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除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黄伟龙、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总工程师周舟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外,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国荣、灵昆街道党工委书记韩包强免职处理。同时,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沙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加云(非中共党员)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灵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运林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责成上述两个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两个街道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有直接责任的街道城建办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驻村联系领导、驻村组长、网格长等30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记者了解,这次被免去灵昆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的韩包强,曾在2015年7月份被温州市委授予“温州市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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