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分立公告
经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分立。本次分立的形式为派生分立。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立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建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分立后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万元,浙江建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分立后,原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浙江建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继承。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