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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让电鱼者 得不偿失

微观点:电鱼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捕杀,这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对渔业造成毁灭性影响,必须得到有效遏制。

  ■钟伟

  时下,随着我省“五水共治”活动的推进,河道水质不断提升,河里的鱼虾资源也日渐丰富,不少非法捕鱼者又开始蠢蠢欲动,尤其是在夜间,利用电网捕鱼行为有所抬头。

  众所周知,电鱼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捕杀行为,小鱼一般当场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即使侥幸存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这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造成许多珍贵鱼种数量的减少,对渔业造成毁灭性影响。

  曾经,有人做过试验,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击倒了一头牛。因此,电鱼更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时有伤害。因此,电捕鱼一直受到政府的严厉打击,但仍有一些人明知故犯,究其原因,正像一些非法捕鱼者所说,“电捕鱼是很平常的事,我们抓几条鱼吃吃,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么,为什么电鱼行为会屡禁不止呢?我想这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因为电鱼违法行为投入小得利多,再加上一般村民没有意识到电鱼对破坏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严重危害,对待电鱼的态度比较宽容,落网者少之又少,这才导致电鱼者铤而走险,明知故犯。

  现实情况告诉我们,打击电鱼行为任重而道远。但只要广大群众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同那些电鱼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只要执法部门果断有力,让每一个电鱼者都得不偿失,甚至罚他个倾家荡产,相信不久的将来,鲁迅笔下“伏在河沿上去钓虾,不半天便可以钓到一大碗”的场景,就会重新展现在我们眼前。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让电鱼者 得不偿失 2017-04-15 2 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